T二连浩特部门网站群>>统计局>>政务公开>>单位职责

单位职责
〖发布日期:2008-07-11〗〖作者:〗
〖字体: 〗〖背景色: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(默认色)〗〖打印本稿〗〖关闭
主要职责

    (一)贯彻国家、自治区统计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拟定全市统计改革、统计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,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部门的统计、国民经济核算工作,监督检查统计法律、法规的实施。

    (二)按照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,建立健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,制定全市统计制度;拟定全市统计标准,审定部门统计标准;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,审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、调查方案。

    (三)按照国家、自治区普查方案,研究制定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;统一组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,汇总、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;对国民经济、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、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,向市委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。

    (四)统一管理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源,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。

    (五)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基础工作建设,组织指导统计教育、统计系统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。

    (六)指导市城乡经济调查队开展工作,组织实施全市性的各种专项调查工作。

    (七)推进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和统计数据库建设,实现统计信息处理自动化。

    (八)承办市委、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相关附件:  

打印本稿〗〖关闭〗